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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整理了好久我的思緒,才決定寫下的。

是的,我知道妳是誰,我知道妳的名字,我看過妳的照片,我看過你們的合照,我知道你們去過的地方,我也深深的感覺到當時的你們是那麼的合契。原本我對妳是一點都不好奇的,因為妳是過去式,一個和我男朋友過去有關聯的一個人,但因為妳,不斷的傳來一些簡訊,一些看似非常親密的簡訊,又是那麼的頻繁,讓我對妳有了非常高度的好奇心。我在網路上搜尋妳,搜尋妳的名字、部落格、照片、網誌...非常有耐心的,而我,真的找到妳了,在網路上,以及手機跟電腦裡。可是,接下來的我,卻只是盯著電腦上照片裡的妳和你們發呆,接下來呢?打電話給妳嗎?+妳MSN嗎?那我要說什麼?怎麼自我介紹?不過,我找妳是真的有話想跟妳說...

妳是我這不到一年來第二個佩服的人,妳做到了我做不到的事情。我和我之前交往過的對象,當然也有到現在都還可以聯繫的上的,但那僅限於過年、生日,或是對方捎來的喜帖、喜訊,那麼或許會打個電話、寫封簡訊問候、道賀對方,可妳不是,妳好殷勤,天氣冷了、下起雨了、節慶到了甚至不是節慶,妳都可以那麼關心甚至是説妳非常的想念他,我真的做不到。我做不到的原因,並不是我沒有愛過對方,而是我非常的明白一件事,那就是我們已經分開了,而分開就是彼此的過去式!!我們可以關心對方,但就因為是過去式了,退回到了朋友的身分,所以也只能表現出朋友應有的態度,不能因為對方曾是自己最親密的人,而不斷的繼續曖昧下去;就是因為是過去式了,不管自己能不能接受,都不能造成對方的困擾,這是對自己好,也是對對方好。這是我的觀點及作法,所以我真的很佩服妳,對過去式的愛那麼的執著。

相愛的兩個人,會走到分手一定是有原因的,不是嗎?不管是背景也好,不管是環境也好,不管是沒了感覺也好,不管是什麼,畢竟你們都沒有牽對方的手勇敢繼續走下去不是嗎?你們,已經分手了。

最後我想說的是,將心比心。如果,妳現在身邊有了個新的他,結果妳也遇上和我一樣的事,妳會怎麼想怎麼做呢?和我一樣嗎?那麼妳會對她說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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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